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5年6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733号东胜紫御府(嘉苑)4-02号住宅楼02-2104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8)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112035号、冀(2018)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112036号),建筑面积为118.82平方米。起拍价:1024000元,保证金为102400元,加价幅度为1024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88,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4年7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长安区庄窠村内1-1-6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9)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93211号),建筑面积136.33平方米。起拍价:572586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6758088,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霸州市凯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龙发实业有限公司、邢凤志、河北凯达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邢滨、王凤其、郭薇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冀01民初205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变更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申请书及证据目录,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侯岭: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友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184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3室、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公告
台永利:
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友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184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3室、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刘东升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64050,特此声明。
于作武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86367,特此声明。
任浩宇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82749,特此声明。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胥各庄派出所罚没许可证遗失,编号为02100010-06,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