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立鹏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往往因涉及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而成为司法审判中的“硬骨头”。日前,内丘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不仅高效化解了两家公司之间的矛盾,更以一揽子协议的创新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智慧与担当。
这场纠纷的起源,要从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给付工程款说起。该案件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同时另案起诉主张甲公司赔偿工程维修费用。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迅速投入工作,仔细研读案卷材料,梳理出维修费用争议是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面对乙公司提出的鉴定申请,法官深入分析案件情况:一方面,鉴定程序耗时较长,不仅会拉长诉讼周期,还会让双方在等待中持续消耗精力;另一方面,高额的鉴定费用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即使最终得出鉴定结论,也可能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主办法官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对建设工程行业的了解,判断双方作为专业的建设单位,对维修施工费用应当有一定的预期,若能引导双方通过调解协商解决,或许能打破僵局,实现双赢。
为推动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主办法官开启了一场“耐心与智慧”的较量,多次联系双方公司主要负责人,搭建沟通桥梁,组织面对面协商。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秉持公正中立的态度,既充分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又从专业角度分析利弊,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用真实案例说明诉讼风险,晓之以利害,动之以情理,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寻求解决方案。面对双方在赔偿金额等问题上的分歧,法官耐心地反复协调,一次次调整调解方案,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最终,经过主办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多轮深入沟通,双方逐渐放下成见,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这一协议不仅解决了乙公司主张的维修费用纠纷,还对原工程款纠纷案件的判决争议内容达成一致,实现了两案的同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