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6时40分许,在沧州市迎宾南大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自燃,火苗瞬间达半米高。在附近执勤的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听到路人呼救后,迅速从警车里拿出灭火器,赶到事发处紧急灭火,使火势得到控制。很快,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将火扑灭,消除了险情。交警提醒,夏季气温攀升,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检查,勿使用老化或不合格的电池,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孔大龙 张振德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