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新征 刘彬)“谢谢法官,是你们的不放弃,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温暖!”近日,当申请执行人张某从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5009元赔偿款时,激动地连连表示感谢,并随即为法官献上写有“心系百姓解民忧,司法为民暖人心;执法为民办实事,排忧解难显担当”的锦旗。
2023年12月4日,史某将张某打伤。经诊断治疗,张某不仅身体遭受痛苦,更产生了共计14915元的经济损失。虽然公安机关依法对史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但史某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却始终置之不理。面对迟迟无法兑现的赔偿,张某于2024年初,将史某起诉至定兴法院。
在法院主持下,张某与史某达成调解协议:史某同意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张某赔偿款12915元。然而,到了约定的最后期限,史某仍未履行。今年2月,张某向定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三步走”执行策略:第一步释法明理,晓以利害为先导。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史某,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第二步精准查控,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在多次释法劝导效果甚微后,史某依然抱着侥幸心理拖延履行。面对此种情形,执行法官依法启动财产查控程序。依托法院与金融机构、网络支付平台的联动协作机制,冻结了史某的微信支付账户以及名下部分银行卡。第三步是促成和解,分期履行解难题。账户被冻结后,史某认识到不履行还款义务产生的严重后果。今年2月28日,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执行法官一方面严肃告知史某继续抗拒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史某态度松动,双方达成了切实可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史某当场通过转账,向张某支付首笔赔偿款7906元,并承诺于今年5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5009元。
为确保剩余款项如期到位,执行法官将此案纳入重点跟控清单,定期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史某,询问其筹款进展,反复提醒履行期限。在法院执行强制力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跟踪督促下,史某最终于5月31日,将剩余的5009元赔偿款交到法院。法院收到款项后,第一时间交到了张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