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絮冬 张磊)“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高效,当场解决了问题!”6月6日,双方当事人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土城法庭的工作效率竖起了大拇指。当天,土城法庭仅用1小时就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并督促当事人将5500元赔偿款当庭给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被告于某在草原乡草原村挖掘完电缆沟后,未对电缆沟设置安全设施。几日后,原告白某饲养的马匹坠入该电缆沟后死亡。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不欢而散。于是,白某将于某诉至丰宁法院,请求判令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5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梳理,认为于某作为电缆沟施工方,负有及时回填沟壑及设置警示标志的法定义务,其未完全履行义务是导致原告白某的马匹坠入电缆沟死亡的主要原因,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白某作为马匹管理人,对马匹未尽到必要看管义务,任其滞留危险区域,亦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展开了调解。在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后,双方逐渐理解了各自的责任和法律义务。
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于某将5500元赔偿款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当庭给付。该案件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全程仅用1小时,既为当事人减轻了诉讼成本,又避免了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