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来,未成年人陶某借用哥哥登记注册的手机微信账号扫码了一辆共享单车,骑行过程中与原告许某在转弯时相撞,致许某受伤、车辆受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陶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许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陶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4.8万元。
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陶某全家生活艰难,遂联系双方当事人,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调解初期,陶某一家认为原告许某夸大伤情恶意索赔,双方情绪激动,言语冲突不断。为此,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模式,一方面,向原告耐心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赔偿计算标准,并告知被告陶某的家庭情况,从情理出发,希望原告能够考虑被告系未成年人,给予更多谅解;另一方面,结合交通安全知识、父母监护责任等方面与被告及家人进行沟通,明确被告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陶某当场一次性赔付原告许某2.6万元,纠纷圆满化解。
席娟 司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