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兵 亚平
近日,张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赵殿的手机响起,拿起一看,是去年那家濒临破产的淀粉加工厂的被执行人杨某某发来的消息——他们刚刚与当地几十户土豆种植户签下了定向收购协议,淀粉加工厂又“活”了。
窗外,细雨簌簌,泥土的芬芳飘进办公室。赵殿知道,加工厂的生产线有了稳定原料,就能顺利生产,申请执行人的案款兑现就有了着落。
“法官,他们偷偷把设备租给别人了!”2023年8月,赵殿接到申请执行人的来电,称被执行人杨某某把被执行加工厂的生产线转租给了内蒙古自治区的某企业,申请执行人担心他们转移财产,强烈要求拍卖。
原来十多年前,杨某某看中张北“中国北方马铃薯之乡”的产业优势,联合两名合伙人在张北建厂创业,却因经营不善欠下施工款、借款及工资等多笔债务。后债主不断上门讨债,加工厂濒临破产,迟迟未能还钱,债权人将加工厂诉至张北法院,法院判决加工厂归还各债权人欠款共计800余万元。
2022年1月,赵殿接手此案,他发现加工厂虽然停工,但生产设备仍完好,若直接查封拍卖,加工厂资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这样加工厂的股东血本无归,申请执行人也难以受偿,最终将“两败俱伤”。于是,他让杨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面对面协商,自己从中数小时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加工厂先恢复生产,再逐步偿还债务。
随后,张北法院采用“活查封”方式,对加工厂的设备进行登记查封但不贴封条,允许其继续生产,并让加工厂先兑付工人工资4万余元。至此,加工厂初步恢复运转。
不久后,赵殿接到举报发现,杨某某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将加工厂设备转租给内蒙古某企业,申请执行人担心财产转移,强烈要求将加工厂评估拍卖。赵殿核实情况后,对杨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同时,他深入调查发现,杨某某此举是因无力购买原材料,这才试图借助外部资源维持经营,并非恶意规避执行。
了解情况后,赵殿并未对杨某某“一拘了之”,而是与执行团队一起跨省赴内蒙古核查承租方资质,最终确认杨某某无规避执行之嫌。2024年9月,赵殿又同执行团队组织多方对话,促使各方继续达成和解协议。同时,法院依法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承租方内蒙古某公司将年租金50万元直接汇入法院专户,按比例分配给申请执行人,分期还款。
“本以为钱打水漂了,没想到机器转起来,真能拿到钱!”首笔案款到账时,一位申请执行人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