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伟杰
“110吗?我打开的明明是收款码,怎么反而是我付钱了?”6月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裕华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饭店员工吴某报警,称被骗走了950元钱。
原来,当天,吴某在工作微信上收到陌生好友申请,对方称需要订餐并主动要求支付5000元作为定金,后又以微信支付受限为由要求将钱转入吴某个人支付宝账户。吴某没有过多怀疑,按对方要求提供了支付宝收款码,但被对方以二维码过期等理由要求吴某用另一部手机开启视频通话实时拍摄收款码。于是,吴某与同事配合按对方要求操作,结果不仅未收到款项,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资金反而被转走950元。
接到吴某的报警后,裕华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开展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情况上报分局反诈中心。民警分析发现,常用的支付宝、微信等软件在打开“收付款”页面时首先跳出的都是“付款码”,需手动切换才能变为“收款码”页面,诈骗分子正是利用“付款码”和“收款码”切换的时间间隙将受害人的“付款码”截取或者拍下来,然后利用“免密支付”功能使用扫码设备将受害人的资金盗刷。民警经连续工作锁定涉案账户并帮吴某追回全部经济损失,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警方提示:对于网络交易,请务必使用正规平台开展业务,由平台提供安全可靠支付流程,避免私下交易被骗!不要与未经核实的人开启视频通话,更不要轻易展示自己的“收款码”“付款码”,谨慎使用“免密支付”功能,避免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