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淑阳 郑华颖
5月15日,高速交警一支队赵县大队在晨查集中统一行动中,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6时50分许,司机张某驾驶冀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从石家庄市藁城区出发前往承德,当车辆行驶至京港澳高速藁城兴华路收费站上道口时,接受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注意到张某眼神闪躲、神情紧张,遂立即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地带。
经现场查询系统核对,该车辆及驾驶人证件信息正常,当民警要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张某谎称“东西落家里了,不上高速了,得赶回家去取东西”,不想下车接受检测。经民警多方询问、多次警告,张某才下车接受检测。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违法司机张某前一日晚间与朋友在家中喝了白酒,10点左右结束后直接休息了,自认为经过一夜休息后“酒劲已散”,还觉得一大早不会有交警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
民警现场向张某详细讲解了酒驾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一定会守法安全出行。最后民警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