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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日期: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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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法案       上一篇    下一篇

AI制作:王圣玉

本报讯 (范晓宇)管住嘴、迈开腿,太难坚持?不少人把希望寄托在减肥药上。利用消费者这一心理,一些不法商家为牟利,不惜铤而走险销售违规减肥产品,严重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日前,黄骅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销售含违禁成分减肥药的案件,李某等7名被告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1年5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7.5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同时被判令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违法所得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李某在网上购买“三无”产品散装“减肥巧克力”,简单分装后提价卖于刘某、张某二人。刘某、张某明知里面含有有害成分,为获取更高利益,便自行购买精美包装盒对此产品包装升级,再高价卖于王某等4人。王某等4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对外销售,最终流向更多消费者,导致多名消费者服用后出现口干、恶心、心慌等不良反应。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减肥药里含有西布曲明成分,这是一种被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长期服用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后,黄骅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7人明知减肥药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仍为牟利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依据刑法、民法典、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对李某等7名被告人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该案中,李某等7名被告人为谋取利益,不惜销售有毒有害产品,最终付出了牢狱代价。

法官提醒: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减肥产品,警惕“见效快”的网红减肥药;商家要严守法律底线,任何添加违禁成分、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