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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让法治暖流润泽民心

日期: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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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警察·生活       上一篇    下一篇

□ 讲述:涿鹿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 张磊

整理:田春雷

站在大队的走廊,墙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八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突然飘回到十年前。

那时我还在乡镇派出所工作,有一回,接到一起集市上因占道问题引发的警情:一名商贩的三轮车轧到了一名群众的脚,商贩拒绝道歉,群众愤而报警。佩戴好单警装备和执法记录仪后,我和同事赶到现场。那名商贩情绪很激动,认为自己没有错。眼看周围的人越聚越多,已经严重影响集市秩序,我便将商贩和当事群众请到派出所处理问题。在派出所,商贩刚开始不听我们的劝解,坚持认为自己没错,但后来经过所里的老民警耐心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从那以后,那名商贩在集市上遵规守纪,对来往的群众也变得热情了。

这次处警经历,成为我执法生涯中一笔宝贵的财富。后来,我调到了法制大队工作,也逐渐懂得了什么是“有温度的法治”。

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其中增加了“首违不罚”的规定。一次适用新规的场景让我记忆犹新:一天早上,一名交警在路口执勤时,拦住了个别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交警没有直接开具罚单,而是以理明法,提醒骑行人员要遵守交通规则。路过路口目睹全过程的我也清晰地听见当事人承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经过路口的一些群众对民警竖起大拇指。在我看来,这是说理式执法的生动注脚。

如今我们的执法记录仪里拍摄、记录的,有规范的程序告知,更多的是“您知道这个行为会造成何种后果”“您知道将会面临何种处罚吗”的轻声询问。这种转变源于我们推行的“执法三环节”:耐心倾听消除对立、法条解读阐明利害、温情提醒巩固效果。警民关系也在情理交融中悄然升温。

今年2月,一个派出所在处理一起因拆迁赔偿问题阻碍施工的警情时,民警来到法制大队咨询我该怎么处理。我给出的意见是:从行为而言,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但是纵观原委,办案单位宜通过说理式执法,劝阻当事人停止自己的不法行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最终,派出所民警以理明法,当事人当即停止了不法行为,工地恢复了正常的施工秩序。

推行有温度、精细化的执法方式,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信任,加深了警民之间的鱼水情。群众从“被动守法”到“主动护法”的转变,正是近年来法治公安建设珍贵的成果。我相信,这种温暖而坚定的力量,必将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