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辛集市人民法院位伯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及车辆所有权引发的纠纷,获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原、被告曾系恋爱关系。双方约定由原告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被告名下,二人共同出资购买汽车一辆也登记在被告名下。被告以该汽车为抵押向银行贷款7万元。二人分手后,原告认为,作为房屋及车辆的实际出资人,理应享有该房屋及车辆的所有权,并且被告也曾同意过户。然而,被告始终推诿履行过户承诺,原告遂诉至法院。法官从女性视角切入开展调解,逐渐缓和了当事人的对立态度,并结合法律条文分析诉讼风险与调解优势,引导双方权衡利弊,算清“感情账”和“法律账”。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李丛 田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