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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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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平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日期: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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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进一步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以安全、合规、合理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平山县新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设备类型地点抓拍违法行为8违法停车电子抓拍设备柏坡东路(平光大街—东川街)路段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9冶河东路(东川街—转盘)路段10县标北街(柏坡东路—东方明珠)路段11县标北街(柏坡东路—转盘)路段12健康街(柏坡西路—正义路)路段13健康街(正义路—冶河西路)路段14柏坡西路(建设大街—明珠街)路段15蒲胜大街(柏坡东路—外环路)路段16电厂路(蒲胜大街—工业路)路段

序号设备类型地点抓拍违法行为1固定测速设备电厂路(西柏坡电厂)东向西限速值60KM/h2电厂路(西柏坡电厂)西向东3338国道436km+700m康家庄村东向西4338国道428km+100m田家旋村西向东5338国道411km+100m白家庄村西向东6338国道406km+500m中古月村东向西7闯红灯设备柏坡路与外环路西向东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以上16处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于2025年5月28日正式启用,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平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