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颖)近日,曲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10月,被告田某在原告余某处修理保养车辆,产生费用7000余元,但田某修理保养完车辆后并未支付费用。余某多次催要,田某拒不支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故余某将田某诉至法院,要求田某支付修理保养费用7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标的较小,且直接依法判决可能会使双方矛盾升级,增加日后执行负担,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原告余某称其依照约定履行义务,被告对履行情况认可,双方已进行结算,但被告迟迟不向其支付费用。被告田某对于原告余某所述事实基本认可,表示确实是资金周转不开,无法一次性支付,才造成现在的局面。
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争议不大,将调解的重点放在如何支付服务费用上。针对被告田某提出的经济困难,原告余某表示理解,但担心被告再次拖延,故主张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被告田某表示同意,希望对方能够给自己充足的时间筹集钱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调解金额和给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田某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