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潇 董苒)日前,阳原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高效便捷的优势,立、审、执仅用18天,高效化解一起保险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年8月9日凌晨,赵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在109国道阳原段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其负全责。该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限额39.9万元的机动车损失险一份,但保险公司以定损标准过高拒赔。赵某遂于2025年4月8日诉至阳原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施救费、车辆损失及评估费。
4月23日开庭当日,承办法官经审查确认该案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要件,向当事人详细释明“一审终审、30日审限”等小额诉讼程序特点,指导双方签署《小额诉讼程序确认书》。庭审过程中采用“无书记员”智能庭审模式,依托智慧法院系统实现全程录音录像自动生成笔录。庭审聚焦车辆损失评估标准争议,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原厂配件标准过高”抗辩理由,法官当庭组织对87项维修明细逐项质证;对保险公司提出的疑问,通过线上方式直接邀请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说明,当场调解促成双方接受“阶梯式赔偿方案”。
同日,法院将调解书送达,并同步向保险公司发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和《督促履行告知书》,建立“理赔进度日报告”机制。承办法官三次致电保险公司法务部门,强调逾期履行将触发2000元违约金条款。4月25日,保险公司将25.4万元赔偿款全额支付至赵某账户,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