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杨)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在运河中心码头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损害赔偿暨渔业资源修复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活动现场,一盆盆活蹦乱跳的鱼苗顺着水流而下,溅起阵阵水花,为潮白河再添生机与活力。此次共放流4万多尾鱼苗,品种有鲫鱼、草鱼等,都是适合在潮白河流域生长、繁殖,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鱼种。购买鱼苗的资金,来自两起非法狩猎案的被告人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根据法院此前作出的判决,当事人应支付水生生物(鱼类)资源补偿费购置“四大家鱼”鱼苗并放流至潮白河水域,用于修复当地生态环境。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香河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香河法院坚持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通过刑事审判严惩犯罪、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普法宣传等方式,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