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03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公告

日期:11-29
字号:
版面:第09版:报缝       上一篇    下一篇

人民法院公告

王振艳:

本院受理原告鲍凤民诉被告王振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冀0821民初2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计文超、高珊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县支行诉被告高珊珊、计文超、承德县永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冀0821民初1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玉成:

本院受理原告王素莲诉被告李玉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冀0821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承德龙汉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凌浩诉被告承德龙汉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冀0821民初1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承德龙汉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袁立平诉被告承德龙汉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冀0821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承德龙汉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袁林清诉被告承德龙汉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冀0821民初19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承德龙汉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袁林清诉被告承德龙汉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冀0821民初1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程里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66454,特此声明。

刘洪军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7626,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