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武会中 刘灿)“上门听证”是诉源治理的有益创新,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近日,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开到了当事人刘某“家门口”,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质性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把息访解难做到群众心坎上。
刘某与尹某、张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刘某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到检察机关反映问题。由于刘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再审,也未能提供新的证据,柏乡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干警多次向刘某释法说理,但刘某不予认可。
考虑到刘某年事已高,为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近日,柏乡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听证员,在刘某所在的村委会召开了一场上门听证,同时邀请乡镇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列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刘某充分表达诉求。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围绕争议焦点,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逐一回应刘某诉求,解答刘某疑问。经过承办人耐心、细致的解答,刘某最终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当场表示息诉息访。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员表示,通过开展上门听证,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增加了办案透明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