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日期: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在中心城区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试鸣。
二、防空警报起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至10时15分结束。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试鸣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停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停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为1个周期)。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