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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宜春日报

销户公示

日期:09-09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要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已将此类用户明细通过“供电所营业厅”公示,请相互转告并主动申请销户。未主动申请的,我公司将在公示满一个月后销户。涉及有预存电费余额的,用户凭本人有效证件信息仍可申请退费,我公司将及时受理、合规办理。

特此公告。

网格服务电话:0795-7773335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樟树市供电分公司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