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乐辞去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