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高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民警和泗溪镇综治干部在杜家村向村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上高县积极组织生态环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走进社区、乡村、厂矿企业等地,以现场讲解、解答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生态文明法治素养。
(本报记者 周 亮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