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2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宜春日报

昌盛(靖安县)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生态环境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8-15
字号:
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12月,我公司在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香田乡经济开发区从事机动车检测过程中在对赣C0E733车辆检测时,明知赣C0E733车辆出厂时间应当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或者机动车铭牌规定的实际出厂日期填写,但我单位对上述车辆出厂时间的填写与实际出厂时间明显不符,且处于国家规定的无需开展OBD检查的特殊时间段;而实际上,按照实际出厂时间,上述车辆需要开展OBD检查,但由于出厂时间填写错误,导致本应开展OBD检查的车辆没有开展OBD检查。对赣CS6297车辆的检测,企业本应使用工况法对上述车辆进行环保检测,但我单位违反国家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放宽了检测方法,使用非工况法对上述车辆进行了环保检测。上述做法使得环检报告数据失真,属于出具虚假环检报告的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司对员工管理不到位,导致员工未按规范开展车检。事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杜绝再犯类似错误。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生态环境处罚决定;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检技术规范;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带头规范企业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罗云

昌盛(靖安县)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