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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宜春日报

宜丰联手巧解企业“山林结”

日期: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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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宜法轩报道:近日,宜丰县人民法院依托“特邀调解+”机制,联合县工业园区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一起涉企山林租赁合同纠纷。

2026年3月,该县某林业公司通过某拍卖平台竞得双峰某林地经营权。该林地在拍卖前已对外签订一份10年期山林租赁合同,剩余租期尚有5年。由于合同对租赁范围、采伐权限、双方权利义务等核心条款约定不明,该林业公司接手后,围绕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等问题,与承租方产生严重分歧。承租方认为,多年来已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修路、管护及林下养殖,基础设施投入可观,且当前毛竹行情较好,期望继续承包至合同期满。该林业公司则主张原合同约定不明,若放任既有承包模式,将影响企业后续的整体开发规划。双方多次交涉,矛盾逐步升级。

考虑到该案涉及林地经营专业领域,且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直接判决可能激化矛盾。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法院决定启动“特邀调解+”机制,将案件委派至县工业园区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

县园区商会接到委派后,迅速组织有长期基层工作经验和熟悉林木生长规律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法院干警与商会调解团队经联合研判,发现双方真正的矛盾焦点是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如何补偿的问题。在把握这一矛盾关键点后,法官指导商会调解员从成本核算与双方实际利益出发,耐心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同时,充分体谅承租方身患疾病、亟需资金的实际困难,积极促成补偿方案的协商敲定。通过反复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终止履行山林租赁合同,由该林业公司一次性补偿承租方投入损失。

法院在依法审查后,工业园区法庭迅速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让多元解纷的成果既有调解温度,又有法律硬度。至此,这起拉锯4个月之久的涉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