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2日《检察日报》报道,不久前,发生在广州市的一起盗录AI短剧案引发广泛关注。覃某某、沙某某未经AI短剧著作权人许可,翻录复制至少1716部作品后,生成分享链接贩卖传播,法院认定其侵犯了AI提供方与用户共同享有的AI短剧著作权,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正在深度融入内容创作,AI短剧凭借低门槛、新形式迅速走红网络。与此同时,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创作者制作的AI短剧,究竟是否享有著作权?被侵权了又该如何维权?
广州市这起盗录AI短剧案已经释放出明确信号:AI短剧不是免费午餐,司法实践正在迅速填补认知空白。AI时代的版权问题,依然需要回归前AI时代的法理去寻找答案,坚守“人类最低限度创造性贡献”的原则,为行业发展划定清晰的法律边界。
当然,破解版权困局不能仅靠法律的单兵突进,行业与行政层面的“补位”也至关重要。从国家版权局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到中国版权协会发布“通知—删除”工作指南,一张由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共同构筑的治理网络正在形成。
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健康的数字内容生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只有以规则划定边界,以共识涵养生态,让技术服务于人的精神需求,AI短剧才能告别野蛮生长,走向规范、有序且充满活力的未来。
(王 铎/图 李 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