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宜阳大队连续查获两起典型酒驾违法案例。驾驶人皆因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付出法律代价。
5月23日22时许,宜阳大队官园中队交警在秀江东路老烟草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查获一起极具风险的带娃酒驾违法行为。经查,一名女子当晚聚餐饮酒,散场后多次呼叫代驾未果。其心存侥幸,自认为饮酒量少、短途行驶不会被查处,全然不顾车内搭载的未成年人,冒险驾车出行。
车辆途经整治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该女子血液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自己漠视法规、罔顾他人安全的危险行为懊悔不已。
5月23日10时30分许,宜阳大队北湖中队交警在宜春中学侧门路段开展夏季百日行动整治工作时,查处一起情绪失控引发的醉驾肇事案件。一名男子因失恋情绪低落,借酒消愁后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行驶途中,该男子受酒精影响反应迟缓、操作不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轻微剐蹭事故。事发后,其因情绪不佳赌气主动报警。执勤交警到场处置并开展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达8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龙 海 本报记者 张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