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康婧 记者李澄报道:“原产美国的保税料件加工产生的边角料,现在可以直接申报内销了,这对我们企业来说真是重大利好!”5月11日,上高裕盛工业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罗雪梅看着刚刚办结的边角料内销单证,难掩兴奋之情。当天,宜春海关为该加工贸易企业成功办理了宜春市首票涉“四类措施”保税边角料内销业务。该批边角料按实际报验状态申报缴税,标志着这一新政在我市顺利落地实施。
边角料内销是加工贸易企业盘活积压物料的重要渠道。此前,专用账册项下由“四类措施”商品及其半成品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按规定不得内销,应当复运出境或销毁。“四类措施”具体涉及: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涉及的商品,以及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涉及的商品。根据海关新规,自2026年5月11日起,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境外保税进口的“四类措施”商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可以内销,内销时按报验状态申报缴税;产生的残次品、副产品未进行保税流转的也可以内销,内销时按其对应的全部保税进口料件申报缴纳关税,并继续执行“四类措施”。新政放宽限制后,企业可依规申报内销缴税,既降低了处置成本,又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
“以前这些边角料形态散碎,无法按原状复运出境,只能选择销毁,我们既花钱又心疼。”罗雪梅感慨道,“现在新政策允许按报验状态直接缴税内销,不但省了处置费用,还能回收一部分成本,实实在在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此外,全程在‘单一窗口’申报,海关指导很到位,办理非常顺利。”据测算,此项政策每年可为企业节省各类成本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