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026年“吹哨人”制度正面典型案例
日期:05-19
本报讯 应急轩报道: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026年第一批、第二批“吹哨人”制度正面典型案例。
案例1:2025年10月19日,靖安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员工在驾驶机动渔船水上作业时,发现渔船发动机油底壳有裂痕并有少量机油渗漏,存在事故隐患及污染水体风险,遂向公司报告。公司立即安排快艇接回船上作业员工,并安排技术人员对发动机油底壳进行拆卸、更换,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2:2026年1月18日,宜春市奉新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采场发现,有两台挖掘机工作距离过近,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造成设备受损甚至人员伤害,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安全部报告。该公司安全部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发现该员工反映问题属实,挖机之间间距不足50米,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特此要求现场负责人立即调整挖机作业距离,并随时动态观察挖机情况,确保作业安全。公司根据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100元现金奖励。
案例3:2026年2月5日,宜春市某燃气公司员工发现某小区2栋出地套管处存在燃气异味,随即使用便携式手持检测仪开展检测,触发仪器报警。该员工第一时间设置警示围挡、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立即向所长上报情况。经现场开挖核实,确认为地下低压燃气管道弯头接口处发生燃气渗漏。公司迅速组织专业抢修力量进场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事态扩大。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该员工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
案例4:2026年2月22日,樟树市某药业有限公司液氯汽化岗位员工在工作时,发现液氯库行车动力电缆存在部分断裂,遂将相关情况上报至生产部。经查,行车动力电缆处于即将断裂状态,可能导致转运液氯钢瓶过程中出现突然停车、钢瓶坠落等安全风险。设备部连夜抢修,确保行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公司依据事故内部隐患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5:2026年3月5日,宜春某制药有限公司四车间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缓冲罐V10502、V10503的安全阀DN40泄压出口管采用DN25管道,存在管径不匹配、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问题。发现隐患后,该员工第一时间向车间管理人员汇报,并主动配合、组织机修人员及时完成整改,有效消除了安全风险,避免了潜在事故发生。为表彰其认真负责、主动排查隐患、积极落实整改的行为,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元。
案例6:2026年4月12日,宜春市袁州区某公司员工巡检发现,265地磅下方尾矿库道路旁,喷淋除尘水箱底部基础边坡出现滑坡,有垮塌风险。经核查属实,公司已通知水电车间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决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