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企业和产业,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人工智能+”连续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更是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这一重大部署立足我国发展新阶段,顺应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
智能经济是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引擎,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算力为新型基础设施,以算法为核心生产工具,将智能能力全方位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经济运行全链条,重构生产函数、产业生态与价值创造模式,实现自主感知、自主学习、自主决策、自主优化的新型经济形态。
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是党中央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长远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既是顺应科技革命大势的主动作为,也是破解发展难题、培育新动能的必然选择。
加快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实践要求,主要体现在:
攻坚核心技术,筑牢自主创新根基。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是智能经济行稳致远的关键,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加大基础研究与前沿研发投入,强化产学研用深度协同,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智能技术体系。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化产业融合,激活实体经济动能。智能经济的生命力在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以“人工智能+”行动为总抓手,推动智能技术与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让智能经济扎根实体经济、赋能实体经济。针对传统产业转型痛点,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转型成本;深挖垂直场景应用潜力,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智能技术规模化、商业化落地;培育壮大智能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产业生态。
激活要素潜能,畅通价值转化链条。数据、算力、算法是智能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打通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数据壁垒,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优化算力布局,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建设,提升算力普惠供给能力,降低算力使用成本,筑牢智能经济的算力底座。完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规范数据采集、传输、使用、共享全流程管理。促进人工智能算法创新,推动算法工具链、测试验证、平台化开发等全流程升级,打造适配我国产业特色和场景需求的算法体系,构建完整的智能经济价值链条。
完善治理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构建与智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标准体系,明确人工智能应用的边界和底线,防范技术滥用、数据泄露等风险,推动智能经济规范有序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造,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智能经济发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协同的良好发展格局。完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机制,推动智能技术在可信、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规模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