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月亮与六便士》,还是在高中的晚自习上。合上书的那一刻,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斯特里克兰德真不是个东西。他抛妻弃子、冷血无情,把救命恩人的家庭搞得支离破碎,还一脸理所当然。但奇怪的是,往后的日子里,这本书像一根刺扎在那里,总在奇怪的时刻冒出来。
某个深夜,我对着电脑屏幕,突然想起斯特里克兰德说的那句:“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后来重读,我发现毛姆根本没打算让我们喜欢斯特里克兰德。他甚至刻意让他显得讨厌:自私、邋遢、不知感恩。但妙就妙在——你越讨厌这个人,就越无法忽视他身上的那种东西(我说不清那是什么,大概是一种“笃定”)。他从不解释自己为什么画画,不祈求理解,不在乎饿肚子,不在乎画能不能卖钱。这种单纯到近乎残忍的专注,让所有瞻前顾后的人都觉得被扇了一巴掌。
说实话,我羡慕他那种“知道自己必须做什么”的“笃定”。我们大多数人都活在“还不错”里:工作还不错,生活还不错,日子还不错。但“还不错”是一个温柔的陷阱,它不会让你痛苦到非改变不可,却又让你在午夜梦回时隐隐觉得少了什么。
月亮和六便士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斯特里克兰德走了极端,所以他成了传奇(或者混蛋)。而普通人,如你我,也许只是在六便士的间隙里偶尔抬头看一眼月亮。那一瞥的瞬间,就是毛姆留给我们的温柔。
这本书对我的意义,不是要我去当第二个斯特里克兰德,而是提醒我:别把心里的那个声音完全闷死。它可能是一个被搁置的爱好,一个想写的故事,或者只是“想过不一样生活”的模糊冲动。我可以继续赚我的六便士,但每个月夜,至少允许自己安静地想一想——到底是想安稳过完一生,还是哪怕痛苦、孤独、不被理解,也要忠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