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部分职业打假人正以消费维权之名行个人牟利之实,市面上甚至出现批量培训职业打假人的课程。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透露:“有一个职业打假人在上海一年举报了1200多家饭店拍黄瓜有问题。”
种种迹象表明,职业打假已偏离“市场啄木鸟”的定位,变成一门“生意”。其中,“拍黄瓜”问题近年多次引发关注,一人一年举报1200多家,更令人咋舌。
“拍黄瓜”之所以被盯上,是因为许多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含冷食类制售,却出售该菜品,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职业打假人借此举报获取高额赔偿。
一人一年举报1200多家,平均每天3.3家,扣除节假日近乎每天4家。这显然难以凭一己之力完成,背后多半是家族配合或团伙分工。如此密集的举报,既给餐饮企业带来压力,也让监管部门疲于应对。
每次举报,市场监管部门都需依法调查核实,既增加行政成本,也干扰饭店正常经营。但需指出的是,被举报的“拍黄瓜”未必违规。2023年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对解冻、简单加热、洗切等低风险简单制售行为,地方可适当简化审查内容。这意味着,“拍黄瓜”在不少情况下已被放宽。
职业打假人紧盯此类问题,颇有“鸡蛋里挑骨头”之嫌,目的并非维护食品安全,而是从中牟利。对此类举报,相关部门应依据新规坚决驳回;未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也可按“首违免罚”处理。
值得欣慰的是,相关司法解释已明确对连续购买、反复索赔、恶意高额索赔等行为不予支持。即将于4月15日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也将进一步规制恶意索赔。
期待相关规定与灵活执法,能让职业打假远离“拍黄瓜”,回归其应有的监督本义。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