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制度保障
日期:03-07
在科技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与公共治理实践中同步嵌入、一体部署安全目标,将安全要求前置融入技术布局、项目决策和应用推广等关键环节。这种制度嵌入是在既有治理体系中形成稳定接口,使人工智能安全要求能够在日常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持续发挥作用。
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常态化协同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安全能力体系从各部门的分散应对,稳步提升为全国一盘棋的体系化、集约化运行。
治理机制的设计应紧密围绕算法更新、模型优化、系统升级与场景拓展等关键生命周期环节,积极探索并建立能够随技术发展同步演进、灵活调整的适应性治理框架。这种制度上的动态适配,并非降低安全底线,而是通过对技术运行规律的持续学习与治理策略的精准校准,实现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风险防控。
@张 伟(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