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朝辉报道:1月20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以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非现金)抵扣相应比例的养老服务费用,最高每月800元。此举旨在减轻失能家庭负担,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补贴对象为居住在本市范围内、年满60周岁,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避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平台线上申请;线下可由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办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还可申请上门评估服务。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分为两类,老年人可任选其一,不可兼领、叠加使用。一类是机构及日间托养类消费券,适用场景包括长期入住养老机构(30天及以上)、30天内短期“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按个人自付费用的40%抵扣,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另一类是居家上门类消费券,适用于居家照护服务,抵扣比例提高至50%,每月最高抵扣额度同样为800元。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
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可在扣除长护险报销部分后,用消费券抵扣剩余个人自付金额。新申请补贴并经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凭100元一次性专项消费券,抵扣本次评估费用;若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则不享受该抵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