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谭赣明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5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咬定一个目标、发力五个突破、聚力八大攻坚”工作思路,全力以赴强作风、促发展,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发展支撑日益稳固,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区域发展协同共进,人民生活更加幸福,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两个更好统筹”,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和融入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境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春篇章而不懈奋斗。
关于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同意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宜春全面突破、决胜争先的战略窗口期,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纲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提出的宜春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宜春发展实际,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可以实现。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宜春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拼搏进取、挺膺担当、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把《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宜春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江伟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宜春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宜春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宜春市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胡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宜春市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宜春市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
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勇作的《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担当实干、奋发有为,持续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乘势而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春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关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甘霖作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改革、践行司法为民,聚焦“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春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关于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乐作的《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春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关于宜春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江伟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宜春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25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人大关于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部署,用污染防治攻坚擦亮生态底色,以绿色低碳转型激活发展动能,靠治理能力提升护航生态安全,让优质生态普惠民生福祉,交出了一份生态颜值与发展质效同步提升、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的优异答卷。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