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理的核心在于“治理”而非“数字化”,其本质是通过技术赋能提升工作质效,而非以数字化替代治理本身。当前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的“指尖形式主义”问题,表面上是对新技术的应用,实则反映出工作中的本末倒置现象。要真正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重点从体制机制和价值导向协同发力,切实推动数字治理从“重痕迹”向“重实际成效”转变,从“数据好看”向“群众好评”转变。
构建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必须建立跨层级的协同机制,通过统一标准规范和技术架构,为各类政务应用设置准入门槛,从根本上遏制各自为政的乱象。更重要的是建立双向互动机制,既让基层工作者拥有系统优化的发言权,又能确保技术研发始终紧扣实际需求,避免出现“空中楼阁”式的数字工程。
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必须转变考核评价中存在的“数字崇拜”评价导向,将考核重心真正落到民生改善和基层减负的实际成效上。对于暴露出的数据注水、强制留痕等问题,要建立快速查处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让形式主义无处遁形。同时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让基层的呼声能够直达决策层,实现监督闭环管理。
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牢牢把握为民服务这个根本。数字治理必须回归服务群众的本色,要建立以群众获得感为标尺的评价机制,将数字平台从“政绩展示窗”转变为“民生服务台”。
@刘 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