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贺静报道:11月13日,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邀请该院法律顾问、江西利元律师事务所洪玥律师开展《民法典背景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实务——精神病医院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全院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培训中,洪玥律师围绕民法典、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概述、常见纠纷类型与典型案例、纠纷处理流程与应对策略、风险预防与管理体系建设”4个方面展开系统讲解。她重点解读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情形及免责条款,并结合真实案例,生动剖析精神病医院在诊疗过程中面临的特殊法律风险,特别是在患者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强制医疗程序履行、知情同意权落实以及病历资料规范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注意事项。
针对医疗纠纷的应对处置,洪玥律师详细介绍了“组建专项小组、封存病历及相关实物、启动调解程序”的应急处理3步法,并着重强调病历书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要求。她还就构建长效风险预防体系提出建议,包括完善医疗核心制度、推行标准化诊疗路径、强化病历质量管控与风险预警、加强医患沟通培训等。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贴合医院工作实际,案例生动、指导性强,不仅深化了对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还进一步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