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11月14日发布《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商领域商标侵权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或平台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近似商标等违法行为。侵权网店常有登记地址不实、经营者失联等现象,导致维权困难,被称为“幽灵网店”。(据11月17日《新华每日电讯》)
“幽灵网店”的治理之难,难在“人难找、证难取、案难结”。因此,构建政府监管、平台履责、技术赋能、社会监督多方联动的协同治理体系,成为破局关键。
协同治理,需技术与制度双轮驱动。一方面,平台加强技术防控,利用大数据分析、AI识别等手段,对异常注册、高频更替、关键词规避等行为进行智能监测,主动识别高风险店铺;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完善规则体系,明确平台责任边界,建立激励与问责并重的机制,避免“重发展、轻管理”的倾向。同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打通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系统数据壁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此外,还应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品牌方主动维权,支持消费者“用脚投票”,形成社会共治的氛围;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发布侵权黑名单等方式,压缩“幽灵网店”的生存空间。
打击“幽灵网店”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更非一己之力可成。唯有以制度为纲、以技术为器、以协作为魂,写好协同治理这篇文章,才能真正让侵权者无处遁形、让守法者安心经营。(舒爱民 作者为湖北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