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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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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宜春日报

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日期: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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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钟文轩 白雪 李家裔报道:自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动员大会以来,我市聚焦“林改四问”,在产权制度、政策释放、价值转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显著成效。

深化林地“三权分置”,夯实产权基础。我市高效推进林地延包,根据摸排情况,在奉新、宜丰、高安3个县(市)开展延包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2.21万亩林地开展延包工作,占全市应延包面积的97.8%。开展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印发《宜春市畅通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方案》,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7500宗。建立林权登记便民协同机制,创新乡镇林权登记“一窗综合受理”办理模式,将林权登记服务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让办证从过去的“多地、多窗、多次”变为现在的“一地、一窗、一次”,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缩短50%以上。

创新资源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我市推动各县(市、区)在充分考虑生态区位重要性和生态状况脆弱性的基础上,在辖区内开展资源管理模式优化调整。截至目前,宜丰、万载、高安3县(市)调整核减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1686.7亩。同时,在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地役权试点工作,现已纳入地役权试点的林地8.28万亩,其中宜丰县辖区2.33万亩、铜鼓县辖区约5.95万亩,每年发放林农补助资金近400万元。

培育规模经营主体,激活富民引擎。我市通过赎买、合作造林、林地入股分红等方式,推动国有林场与村组、林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开展深度合作。截至目前,全市联营带动面积35万亩,带动林农10多万人次。建立林权收储运营机制,指导9个县(市、区)组建林权收储平台,对碎片化、经营不善的集体林地集中收储并统一经营,解决融资难、处置难、经营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到位收储担保保证金7148万元,到位收储资金3.85亿元,累计收储面积达16.34万亩。推广“企业+经营主体+基地+林农”联结经营模式,让林农通过股份获得长期稳定收益,提升林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效益。截至目前,全市新增新型经营主体206家,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5家,推动林地流转13.02万亩。 (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