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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宜春日报

房产被查封 离婚时能否要求法院判归一方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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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是常见诉求,但如果夫妻共有房产已被法院查封,还能在离婚诉讼中直接要求法院判归一方吗?此前,法院审结了一起诉请离婚并要求判令被查封的夫妻共有房产归自己所有的案件。

【案情】

王女士与张先生系夫妻关系。法院在执行涉张先生债务纠纷一案时,依法查封了王女士与张先生共有的一套房产,拟进行拍卖处置。王女士因与张先生感情出现矛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外,还请求法院判决这套被查封的房产归自己所有。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女士与张先生虽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双方婚姻基础尚存,并无根本性、不可调和的冲突,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张先生在庭审中一开始表示同意离婚,并同意将共有房产归王女士所有。针对王女士要求判令被查封房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承办法官在庭审中释明:即使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也无法在本案离婚诉讼中对该套已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理。通过承办法官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后,张先生表示愿意积极努力修复夫妻感情。王女士当庭写下离婚撤诉申请。

【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王女士与张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约定处分方式。但法院依法查封房产后,即产生限制财产处分的法律效力。查封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后续可能发生的执行程序顺利进行,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或毁损,从而损害申请执行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查封措施未被依法解除前,若处理涉案房产,必然会损害第三人利益。对于夫妻非负债一方,仅仅因为共同房产被法院查封而提起离婚诉讼,并不能达到分割房产的目的。但是法院在对夫妻共有房产拍卖变现后,会保留非负债一方的应有份额,以此保障非负债一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