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樟树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放生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刺猬。
8月20日,福城街道福城社区工作人员用纸箱装着一只小动物送到樟树市林业局。经鉴定,这只小动物是刺猬,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经过一天的喂养观察,其身体没有外伤且进食良好,符合野外放生条件,工作人员于是将它带到芗溪省级湿地公园放生。
(章可欣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