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非法麻精药品牟利 一医务人员获刑三年
日期:07-22
一名医务从业人员,干起了非法出售麻精药品牟利的勾当,日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在当地经营一家诊所,诊疗科目为内科。2022年7月至10月期间,王某某为非法牟利,应吸毒人员张某某的请求,多次向某医药公司采购地西泮注射液,并多次出售给吸毒人员张某某,非法获利3960元。
本案由法院审结,现已生效。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张某某系吸毒人员,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地西泮给张某某,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考虑到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分析】
? 贩卖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贩卖毒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无论贩卖毒品的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罚的轻重则根据贩卖毒品的数量、情节等因素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违规开具、提供麻精药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传统毒品逐渐价高难求,一些吸贩毒人员转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医疗用麻精药品作为替代物,导致医疗用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 本案系一起医务人员非法贩卖医用麻精药品牟利的典型案例。长期注射地西泮会形成依赖,极易成瘾。本案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麻精药品非法流入吸毒渠道的“零容忍”态度,尤其严惩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毒品犯罪。类似案例中,非法贩卖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美沙酮等管制药品的行为,均被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