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脱审车辆 系屡次“故伎重演”
日期:07-15
7月1日22时57分许,奉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冯川中队在奉新大道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男子杨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确认为饮酒驾驶。
经调查,民警发现,杨某此次不仅是酒驾,还是无证驾驶,且车辆未按规定年审,其驾驶证早在2018年2月就因高速超速60%被记满12分后未处理被依法注销。该男子此前已于2024年12月4日、12月11日两度因同样的“无证驾驶+车辆未年审”违法行为被同一中队查获并处罚。此次酒驾,是其第三次无证驾驶未年审车辆上路。
最终,该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700元。
(钟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