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动。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
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
1.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肉制品生产者私自制售肉制品的;
2.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3.制售肉制品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的;
4.烧烤店(摊)、火锅店、冷冻食品店、大排档等场所制售、使用假劣肉制品,以次充好或过期变质肉制品的。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
1.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无证生产经营的;
2.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的;
3.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小作坊登记证号)等生产食品的;
4.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食用农产品等食品的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者的;
5.食品经营者销售“三无”“山寨”、过期、篡改生产日期食品的,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的;
6.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存在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的功效,以普通食品宣传具有药用、保健食品功能误导消费者的;
7.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的;
8.涉及农村食品安全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市公安局袁州分局:110、0795-3571003,兰警官:13667951808;邮寄地址:宜春市袁山东路98号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收件人:兰警官;邮箱地址:yzslga401@163.com。
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芃沛:18970528993;邮寄地址:宜春市袁州大厦11楼1107,收件人:严芃沛;邮箱地址:yzsab7029576@139.com。
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张柳庆:13907052706;邮寄地址:宜春市袁州大厦9楼957,收件人:张柳庆。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