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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宜春日报

“霏姐”调解室解纷促和谐

日期: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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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霏姐”调解室,设于袁州区湛郎街道湛郎桥社区,是由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杨霏等多名调解员组成的民间品牌调解室。自成立以来,该品牌调解室始终坚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化纷争、促和谐、创平安”为宗旨,在辖区内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成功调处了众多疑难案件,深受群众认可。“霏姐”调解室通过动员辖区内党员、业委会和热心群众的力量,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2024年7月27日7时许,湛郎桥社区接到当地派出所委派的一封推送函。报警人陈某某是湛郎街道湛郎小区5栋的一位租户。他认为租住房屋的电表空气开关存在问题,导致其家用冰箱突然断电,又因为自己一个星期没有在出租房居住,储存在冰箱内的肉类等食物已全部腐烂,因此产生了经济赔偿纠纷。

湛郎桥社区接到推送函后,“霏姐”调解室立即针对该纠纷召开调解部署会,由专职调解员杨霏与网格员文萍容等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调解队伍,与报警人陈某某取得了联系,并在第一时间来到湛郎小区出租房查看情况。在与当事人沟通中了解到,陈某某称其冰箱储存的食物中的腊肉、香肠、牛肉等较多,其赔偿清单明细显示总金额为1500元,但房东只答应赔偿300元损失。社区调解员先与当事人陈某某沟通,在一轮调解过后,陈某某答应让房东承担1200元的赔偿。社区调解员后与房东及其家属进行一轮沟通过后,房东答应最多可赔偿600元。第一次调解后双方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2024年9月2日,房东以陈某某未交房租为由报警,随后“霏姐”调解室再一次介入案件的调解中。9月10日,在“霏姐”调解室,杨霏讲事实摆道理拿依据,分别与房东、陈某某沟通。陈某某表示600元赔偿能接受,但租住时不应由他支付的燃气管道改造费用应当对其进行补偿,即房东赔偿800元。最后房东答应了租客要求。于是,双方在“霏姐”调解室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在扣除房租以及水电燃气费用后,陈某某把东西全部拿走并归还钥匙;在验房后房东补偿陈某某335元。至此,这起由房屋租赁产生的赔偿纠纷化解成功。

像这样的调解,“霏姐”调解室调处过很多。“霏姐”调解室始终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邻里友情为纽带,积极调解群众矛盾。为了用好法、普好法,调解员多次在司法所的组织下进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交流民事纠纷案例,为调解精准化打好理论基础,用专业知识增强调解说服力,在矛盾调解中依法办事,有效化解邻里乡亲在婚姻家庭、子女赡养、财产继承等方面的纠纷。

在日常工作中,调解室经常性针对居民群众关心的消费维权、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养老诈骗等问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守法、用法意识,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尊法学法意识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