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
日期:06-19
本报讯 记者钟文轩报道:6月1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宜春文化艺术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劲松、黄渭高、熊勤香、余定新、李国兴、吴依群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甘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乐,市监察委员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49人,实到4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宜春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会议表决通过了对罗盛金等同志的任免事项,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蔡勇指出,条例草案一审以来,法制委、法工委和有关部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认真讨论,审慎修改,形成的二审稿体例更为完善、结构更为科学、逻辑更为严密。要坚持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充分吸收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注意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接,为三审打好基础,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希望受任命的同志,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负组织和人民重托,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宜春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