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袁州区西村镇的河道边,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修复活动吸引了周边群众的关注。两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在袁州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将100余公斤鱼苗缓缓放入河中,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弥补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此次增殖放流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因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认识错误,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在检察官的普法教育下,两名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对水域生态系统的破坏,自愿提出通过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
放流现场,在检察官和渔政执法人员的共同见证下,一尾尾鱼苗欢快地跃入水中,为当地水域生态注入了新的生机。
“非法捕捞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触犯了法律。我们非常后悔,希望通过这次放流,能为修复生态环境出一份力。”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放流时说。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介绍:“在世界环境日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开展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具有特殊意义。我们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不仅要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恢复性司法举措,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以身说法’的方式,向社会公众传递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近年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积极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种方式,推动当事人从“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