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从事装修行业的刘某改行后,不想让射钉枪闲置的念头逐渐演变为利用射钉枪打猎以“改善伙食”。此后,刘某便在网络上搜索改装枪支的视频,最终将两把射钉枪改装成枪支。
2024年11月12日晚,刘某携带枪支等作案工具前往铜鼓县棋坪镇,途经棋坪镇汽车站盘查点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现场查获的物品中,有两件疑似枪支,均以火药为发射动力。铜鼓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制造枪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于是被依法提起公诉。近日,铜鼓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刘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邓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