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鼓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在“零口供”状态下成功指控一起精心伪装的盗窃案。
【案情】
2024年9月23日深夜,铜鼓县某宾馆走廊的感应灯3次亮起。监控记录显示,凌晨1时到5时,脸型瘦削的男子肖某3次驾车离开宾馆。不久后,受害人发现5万元现金失窃。铜鼓县人民检察院查办案件时,案发宾馆监控视频内容因超过保存期限被覆盖,被盗现金已被输在赌桌上,关键物证荡然无存,肖某借此否认盗窃。承办检察官通过梳理肖某相关时间轴、银行余额等形成证据链。
最终,铜鼓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以盗窃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说法】
“每份沉默背后,都藏着期待真相的眼睛。”本案承办检察官坦言,新时代司法办案既要秉持“不枉不纵”的严谨,更需展现“虽难必克”的担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确立的“重证据、重调查”原则,在此案中得到生动诠释,“零口供”照样被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肖某本可通过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但其执迷不悟不仅失去改过机会,更因累犯情节加重刑罚。这再次警示:对抗法律终将付出更大代价,而真诚悔罪才是救赎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