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骑两轮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导致车毁人伤。4月29日,交警部门认定,其闯红灯的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全部责任。同时,对其无证驾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月18日上午10时10分许,市民易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车至宜春中心城区明月北路与锦绣大道交叉路口时,路口信号灯为红灯。起初,易某某在路口停车等待,后由于觉得等待的时间有些长,想着早点通过路口,便心存侥幸,在红灯状态下启动电动车。
然而,危险就在一瞬间降临。易某某快要通过路口时,右侧突然冲出来一辆小车,将其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易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经住院治疗,易某某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对方的车辆维修费用共计2000多元。
此次事故不仅给易某某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其还需自行承担1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并为对方的车辆维修费用买单。交警提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
(龙 海 京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