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为民分忧 主动作为温暖人心
日期:04-29
“如果没有检察机关的帮助,我们一家真不知道该怎么过了!感谢检察院给我们送来温暖。”近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司法救助对象江某甲一家展开回头看行动时,曾一度陷入困境的江某甲一家拉着检察干警的手表示感谢。
江某甲患有精神疾病,只能靠在工业园区打扫卫生作为家庭生活主要经济来源,其妻在2002年生下一子后便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其子智力残障,只能依靠江某甲年迈的父母照顾,家庭条件十分拮据。2024年5月4日,同村江某乙因琐事与江某甲之子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江某乙用杆子击打江某甲之子头部,造成其重伤二级,后经医治无效于同年10月死亡。在住院治疗期间,江某甲一家花费治疗费用13万元,而江某乙只赔偿了6万元,巨额的治疗费用致使江某甲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发现江某甲家庭存在“因案致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核实情况后,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目前,1.5万元救助金额已到位。
“救助案件是个长期的过程,不定期的回访能让我们去体会和了解受助群众的生活现状和急难愁盼。”在对江某甲一家结束回访后,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干警表示。
近年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抓手,积极探索“司法救助+N”模式,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张 勤)